政策解读 | 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三大举措助力高质量就业

作者: 2026-05-07 16:11:00 浏览量:114

政策解读 | 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三大举措助力高质量就业

 

为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旨在打破地域界限,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下为政策核心内容梳理:

 

一、打造统筹城乡的培训模式,打破资源壁垒

 

《意见》提出,要加大城乡职业培训工作力度,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界限,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扩展职业培训项目。

 

- 赋予劳动者选择权:支持城乡劳动者自选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和灵活性。

- 加强区域协作:发挥“输入地有培训资源、输出地有人力资源”的优势,支持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合作开展培训,促进培训资源在城乡间高效流动。

 

二、推行“四位一体”模式,提高培训针对性

 

针对以往培训与就业脱节的问题,《意见》强调要强化培训和就业联动,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

 

- 聚焦重点产业:在先进制造、康复照护、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现代服务等行业领域,大力开展“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式培训。

- 培育乡村人才:聚焦农业现代化、特色种养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领域,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农村创业带头人和乡村工匠,为乡村振兴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三、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升培训效果

 

为确保培训真正见效,《意见》在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和重点群体帮扶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

 

- 促进评价互认:鼓励城乡劳动者完成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评价机构遴选,加强考务规范,促进评价结果在城乡间、区域间互通互认,打破就业壁垒。

- 强化激励引导:指导企业建立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提升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内生动力。

- 扩大招生规模:支持技工院校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扩大面向农村适龄青年的招生规模,鼓励农村户籍劳动者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

- 帮扶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组织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困难群体毕业生等青年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帮助其提升就业竞争力。

 

来源:本文政策内容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及相关官方解读整理,具体实施细则以各地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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