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5个关键点

作者: 2026-05-13 17:47:00 浏览量:31

企业所得税汇算: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5个关键点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是企业关注的重点。根据现行政策,我们整理了关于“工资薪金”扣除的五个核心问题,帮助企业准确进行税务处理。

 

一、工资薪金支出能否全额税前扣除?

 

可以扣除,但需满足“合理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里的“工资薪金”范围较广,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如何界定“合理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确认工资薪金合理性时,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以下原则:

 

1.  制度规范: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  水平相当: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平均水平。

3.  发放有序: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  依法扣税: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  目的正当: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计算扣除限额时,“工资薪金总额”包含什么?

 

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简称“三项经费”)扣除限额时,其计算基数“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特别注意:此处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以下项目:

• 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此外,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四、福利性补贴算工资还是福利费?

 

企业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如何扣除,取决于其发放方式:

 

- 作为工资薪金扣除:如果福利性补贴已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且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并符合“合理工资薪金”条件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全额扣除(无比例限制)。

- 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此时需受限额约束,即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如何扣除?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需根据支付对象区分处理:

 

1.  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在税前扣除。

2.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基数,并作为计算“三项经费”扣除限额的依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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